近日,一对夫妻来到翟镇司法所门口,男方表情严肃面带怒容,女方刚到门口就嚎啕大哭,司法所工作人员把两人让进了接待室,经了解,两人都是翟镇近格庄的村民,今年5月21日下午,两人的独生子范某与三名同学去近格庄村东集体池塘一起游泳,范某进入池塘后不幸溺亡。夫妻二人悲痛欲绝,他们认为村委会对池塘没有进行妥善的管理,没有在池塘旁边放置警示牌和警示网,致使孩子能够进入池塘游泳,导致悲剧的发生。

翟镇司法所迅速介入,兵分两路,开展工作。第一组在安抚家属的情绪后,告知他们解决纠纷的方法途径,希望他们理性维权,不要采取过激行为,经过一番耐心劝说,死者家属选择人民调解;另一组的工作人员迅速联系翟镇近格庄村委会,村委会解释,每年夏天都在村里进行防溺水宣传,同时在池塘外的树上,也悬挂了水深切勿靠近的警示牌,已经尽到了安全防范的义务,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村委会只愿意承担少量人道主义补偿,调解一度陷入了僵局。

为打破僵局,化解此次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详细勘察,发现村委会尽管在池塘边悬挂了警示牌,但不明显,存在一定疏忽大意的情形。针对事件焦点、难点分清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采取以法情结合、换位思考的方法,多次上门,耐心对双方进行沟通疏导。在工作人员耐心调解下,双方争议的赔偿数额最终确定为七万元。司法所工作人员又对该协议申请了司法确认,法庭下达《民事裁定书》,确保协议能够如期履行,成功化解了这起纠纷,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通讯员 刘宝华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