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承诺以旧换新4个月内返还5000元,但转眼1年就要过去了,一直没兑现。”家住新泰市向阳小区的李先生在新泰某4S店进行旧车置换新车时,遇到了这一烦心事。在多次与4S店老板协商未果后,12月3日,李先生拨打12345便民服务热线向工商部门求助。

据李先生反映,去年12月份,他到4S店购买了一辆价值5万元的汽车。购车时,恰逢4S店正在搞“以旧换新返5000元”的促销活动,李先生便使用一辆价值2.2万元的旧车进行置换,并补差价2.8万元。当时4S店老板承诺将在4个月内返还给李先生5000元。之后,李先生多次到4S店索要钱款,但4S店均以厂家尚未拨款为由未予给付。

接诉后,新泰市工商局开发区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对李先生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商家应当诚信经营和履行约定义务的相关规定,经与双方耐心协调沟通,4S店老板最终认识到自身错误,并决定从自己手头余钱中先行垫付5000元钱款。12月6日,李先生终于收到了4S店打入的钱款。此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李先生致电12345向该局表示感谢。

工商部门提示,消费者在进行旧车置换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问清楚汽车商本身的优惠政策;二是如果汽车商承诺给消费者相关优惠时,最好就相关细节签订书面合同,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发生汽车商不兑现承诺时,有理有据地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卫雅楠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