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配套规章依法、有序、高效实施,提高企业年报率,新泰市工商局采取四项措施积极推进各类市场主体的年报工作,努力营造诚信营商环境。目前,已有2592家企业报送了2013年度报告,公示率49.27%,已有2039家企业报送了2014年度报告,公示率30.41%。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推进。充分认识年报工作的重要性,把做好年报工作作为当前的工作重心。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年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业注册局,加强对全系统年报工作的领导。同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工作督查,印制年报相关材料4万余份,配备办公电脑23台,保障年报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促进了年报工作圆满完成。

二是营造宣传声势,全力提高年报率。采取各种方式对其进行大力宣传,扩大企业年报知晓度。通过发放企业年报宣传材料、报纸刊登、网站公告、中心屏幕滚动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相关配套规定办法。同时,督促各工商所与当地党委政府积极汇报,发挥村委、物业公司、企业联络员等各种社会力量,全员行动,进企入户,责任到人,努力营造了人人知条例、懂条例、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业务指导,提供便利化服务。引导各工商所加强年报公示咨询服务,设置专人专线咨询电话,回应企业的服务诉求,在办事大厅设立年报公示自助区,免费提供上网设备,并指派业务骨干现场指导企业完成年报公示在线操作,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现场指导填报,对个体工商户发放纸质报告书由本人签字后帮其录入。同时,充分利用企业信息变更、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等时机,即时提醒和指导企业先行公示年报信息。

四是健全相关制度,保障年报按时完成。建立企业信息公示责任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制定管理规则和流程,将年报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年报信息定期通报制度,要求各工商所每周上报一次工作进度,汇报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对各单位的年报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对年报截止仍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工商所及相关负责人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建立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年报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状况,保障年报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