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为切实解决小学生课后看管难题,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至4月26日。

根据指导意见,2019年9月底前,全省所有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段)课后服务全面开展,为有需求的小学生提供全面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初中参照实施。

服务时间为上学日放学后进行,结束时间不早于17: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确定。一般不晚于18:30。

课后服务的内容为,组织学生做作业,开展自主阅读、文体、科普、社团活动,以及户外游戏、拓展训练、劳动实践教育等,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鼓励各学校充分挖掘资源潜力,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兴趣培养,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组织集体补课或教学。

课后服务由当地政府组织推动,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学校因地制宜设计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并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对有需求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统计。学校根据各班级统计情况,结合自身实际和学生兴趣特点,采取分类编组的方式开展课后服务。课后服务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迫学生参加。学校应与家长、学生签订告知书,学校、家长、学生三方签字,明确各方责任,告知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内容和接送学生时间。

各地师资力量、实施条件不足的,可通过发展社会志愿者、购买第三方人员和有办学资质机构的服务等方式予以补充。引进第三方开展课后服务的,成立由家长委员会、教师代表组成的准入评审小组,民主决定提供服务的第三方人员和机构,学校无偿提供场地及相应资源,降低运营成本。

鼓励社区、企事业单位提供人才、场所、设施等资源支持、参与学校课后服务。(郭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