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对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流入人员的追踪、排查与管控,按照省委、泰安市委领导小组(指挥部)《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流入人员排查与管理工作方案》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在市级层面,市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流入人员排查与管理工作组,由市“3.28” 工作专班牵头负责,社会随访组、交通联防组、疫情防治组、宣传舆情组、应急保障组、资金管理组等工作组任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分工落实,各工作组牵头单位明确1名分管责任人、1名联络员。

各乡镇街道、新矿集团、山能重装公司指挥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参照市级模式,落实属地管理,完善联防联控机制,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与工作协调,全力做好信息对接,提前做好相关人员接收准备,确保入新后全程闭环管理。(各乡镇街道、新矿集团、山能重装公司指挥部,市“3.28”工作专班、社会随访组、交通联防组、疫情防治组、宣传舆情组、应急保障组、资金管理组负责)

二、排查与管理人员范围

属于以下 3 种情形的,应纳入疫情防控排查与管理范围:

(一)前 14 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

14 天内到达本地的人员;

(三)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流入本地的人员。对没有公布风险等级但有疫情扩散苗头的地区,经省和泰安市领导小组(指挥部)研判,对该地区流入人员参照中风险地区人员管理。

市疫情防治组负责动态掌握中、高风险等重点疫情地区名单,第一时间通知各乡镇街道、新矿集团、山能重装公司,以及各工作组、各工作专班。各乡镇街道、新矿集团、山能重装公司要在中、高风险等重点疫情地区名单发布后立即启动对该地区流入人员的摸排管控机制,将其纳入当地疫情防控体系。对属于密切接触者的,按照密切接触者的有关规定进行追踪、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管理。工作中,各乡镇街道、新矿集团、山能重装公司对相关人员是否列入排查与管理范围出现分歧时各地指挥部要层报泰安市疫情防治组研究确定。(各乡镇街道、新矿集团、山能重装公司指挥部,疫情防治组负责)

三、开展追踪排查与社区随访

(一)及时信息报备。村居(社区)和接待(用工)单位要多措并举,切实掌握辖区(本单位)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流入人员情况,加强对有关政策的宣传告知。流入人员本人、亲属或用人单位要至少于抵达前 3 天向所在村居(社区)报告流入人员姓名、联系方式、时间、交通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村居(社区)、用人单位、亲属要提醒流入人员做好行前防疫健康教育和体温检测以及途中个人防护。(各乡镇街道、新矿集团、山能重装公司指挥部,市“3.28”工作专班、社会随访组、宣传舆情组负责)

(二)加强登记查验。在交通场站和高速路口、区域边界,通过电子屏、设置指示牌等方式,提示引导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流入人员主动到集中隔离点登记并进行核酸检测。严格按照我省健康通行码发放查验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社区、交通场站、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查验力度,发现未持有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的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流入人员,要及时向所属社区报告,并做好人员隔离等防控措施。(各乡镇街道、新矿集团、山能重装公司指挥部,市“3.28”工作专班、交通联防组、社会随访组、疫情防治组负责)

(三)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不断健全完善乡镇街道、社区(村居)两级工作体系,落实网格化防控措施,压实社区、用人单位外来人员摸排管理责任,发动居(村)民、物业(保安)公司、楼长、用工(接待)单位代表、酒店工作人员、出租房屋房主、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持续开展外来人员排查和随访登记,及时发现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流入人员,切实将防控措施落实到户到人,筑牢社区防控网络,确保不漏一人。医疗机构要加大对就诊患者的排查力度,对有疑似症状的患者详细询问是否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各乡镇街道、新矿集团、山能重装公司指挥部,市“3.28”工作专班、社会随访组、疫情防治组负责)

四、落实集中(居家)隔离观察与健康管理,强化闭环管控

(一)严格实行隔离观察。对中风险地区流入的人员一律实行居家隔离14天后,再继续实行7天居家健康管理;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应安排集中隔离。对高风险地区流入的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14天后,继续实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对于在旅居地风险等级调整前已抵达人员,若其抵达时间不满21天,继续执行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或居家健康管理至期满。对于隔离期间旅居地疫情风险等级调整的,仍执行隔离第1天风险等级对应的隔离天数。对所有流入人员要严格落实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及健康管理措施,加强发热等症状监测,发现可疑症状立即报告并按规定送医排查。(各乡镇街道、新矿集团、山能重装公司指挥部,疫情防治组负责)

(二)严格落实核酸检测。高、中风险地区流入人员于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第1天、第3-5天和第13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高风险地区流入人员于隔离第20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满,检测结果阴性且无可疑症状的,可解除隔离。对于在旅居地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至风险等级调整日期间抵达的人员,已满7天的,安排其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未满7天的,安排其进行3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各乡镇街道、新矿集团、山能重装公司指挥部,疫情防治组负责)

(三)优化集中隔离点工作。按照“交通方便、标志醒目、停车方便、便于找到”的原则,在新汶玉皇山庄大酒店设置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点要在接收流入人员后及时进行登记,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对集中隔离结束、核酸检测阴性且无可疑症状人员,要“点对点”闭环转运至社区(村居)进行居家健康管理或居家隔离观察。集中隔离点要按照三区两通道要求进行合理布局,优化人员登记、健康检查、采样和送检等工作流程,配备必要的设施,妥善做好集中隔离期间的食宿安排,为被隔离人员提供单独居住环境和独立卫生间。集中服务点建筑结构、消防、设备要符合相关标准,做好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市“3.28”工作专班、疫情防治组、社会随访组、应急保障组、资金管理组负责)

(四)高、中风险地区流入人员集中转运。对乘坐火车、长途汽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的高、中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流入人员,要参照湖北省入新返新人员服务管理模式,“点对点”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分类处置。对自驾入新的高、中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流入人员,要在高速路口、省道边界设置指示牌,引导其自行到集中隔离点登记并检测。(各乡镇街道、新矿集团、山能重装公司指挥部,市“3.28”工作专班、社会随访组、交通联防组、疫情防治组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完善排查管控机制。各乡镇街道、新矿集团、山能重装公司指挥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完善由公安、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组成的联防联控机制,抓好具体措施落实落地,要明确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岗位职责,加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网格化管控。

(二)强化动态研判,建立完善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根据疫情动态,建立常态化疫情风险等级发布和预警机制。各级各部门单位、新矿集团、山能重装公司要根据高、中风险等级名单和列入疫情重点地区的名单,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各乡镇街道、新矿集团、山能重装公司要密切关注毗邻地区和当地流动人口主要输出地的疫情态势,加强风险研判。除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外,对需要在全市范围内布署排查和管控的范围由市领导小组(指挥部)确定;需要在局部地区部署的,由各乡镇街道领导小组(指挥部)确定。要强化疫情监测,做到早预警、早处置,发现一起,扑灭一起,坚决防止输出和蔓延。

(三)加强服务保障,优化提升服务水平。要注意工作方式

方法,落细落实关爱帮扶措施,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妥善解决其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要完善集中隔离点设置,优化服务流程。要提高采样检测效率,对所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流入人员,必须抵达目的地当天完成健康检查和第1次标本采集,并在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要及时通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酸检测信息系统上传,同时通过省人口平台上报省联防联控与交通保障组。市公安局、市卫健局要将登记与检测信息进行每日比对,及时发现漏检人员,做到应检尽检。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工作力度,疫情防治组负责协调落实医用防护物资,应急保障组、资金管理组负责协调落实除医用防护物资外的其他所需物资和各项经费保障。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宣传舆情组要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发动,加强对乡镇街道、新矿集团、山能重装公司的指导,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张贴通告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有关政策的宣传告知,引导流入人员提前申报,配合落实隔离、检测工作措施。

(五)强化联席会商,通力开展工作。各工作组要树牢“一盘棋”思想,有问题及时提出,有情况随时会商,统一步调应对处置,合力推进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流入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

当前中、高风险地区名单


根据市疫情防治组5月20日通知情况,当前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如下。

一、高风险地区(2个)

吉林市舒兰市(5月10日确定)

吉林市丰满区(5月17日确定)

二、中风险地区(4个)

武汉市东西湖区(5月10日确定)

沈阳市苏家屯区(5月11日确定)

吉林市船营区(5月15日确定)

吉林市昌邑区(5月18日确定)


新泰市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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