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人优添2月21日讯)为鼓励社会大众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公益事业,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为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省内用血费用报销提供更加人性化和方便快捷的服务。近日,山东省卫健委颁布下发了《山东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用血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记者从泰安市中心血站新泰分站了解到,根据新的管理办法的规定,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用血费用报销以累计献血1000毫升为界限,划分了两种不同的情况,享受不同的优惠政策。

新政策规定凡是在山东省内献血的都可以享受,而且这次献血者受益人的范围也有所调整。

据记者了解,这次新办法实施时间是从2018年12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19日。不过目前年前节后,是一个用血量比较大的季节,尤其是最近,血站的采血量较往日少了许多。

新泰广电融媒体中心记者 安娜   通讯员 尹燕红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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