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拥有三套房,不得再买新房

8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7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扬州环比涨幅2.8%,列第6位。22日下午,扬州房管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建设、工商、物价、税务、公积金中心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会。会上,发布了《扬州市区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会议表示,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扬州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偏高,有内外两个原因。从外部原因看,国家统计局调整了统计口径和要素,对扬州等城市影响较大。从内部原因看,7月份市区高价房销售网签比例上升,拉高了房价指数。

会议提出,在增加市场供应上,将提高普通商品住房和中低价住房土地合理比例,严格落实每年市区公租房、限价商品房供地比例不少于商品住宅建设用地10%的供应计划。

在遏制投机行为上,在市区范围内拥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不得再次认购新建商品住房。优先保障刚需首套房消费者,对于市区范围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给予优先网签、优惠利率等政策扶持。

在强化市场监管上,会同工商、物价、公安、税务等部门,对市区开发企业、中介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对于捂盘惜售、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市场交易情况、进行虚假宣传、发布虚假数据、制造市场恐慌、订立阴阳合同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罚。同时,会同物价部门落实下一批次备案价格不高于上一批次同类型住房成交均价、网签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的要求。

在建立多渠道保障机制上,结合市场变化,加大实物安置比例,面向市区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在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上,有效增加住房租赁市场供应,支持住房租赁消费,重点解决低收入人群、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困难。

在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上,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成城市既有房屋基础信息系统,对各区域、各板块房地产市场实施动态监测预警。